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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谁道红颜如祸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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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看来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了。”初新苦笑道。

“的确没有。”“公子”的回答十分平静,就好像他从未强迫初新一样。

只有初新明白,“公子”逼自己做的这件事有多困难,多凶险。

“我能问问为什么吗?”

“什么为什么?”

“为什么你要我刺杀天子?”

“没什么,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玩。”

好玩?“公子”决定一件事的标准居然是“好玩”?

残狼首领选择刺杀目标的方式是否太草率了些?

“纯粹只是为了给你解闷?”初新脑海中闪过一万个厌恶的念头。

他最反感将别人的生命视作草芥的行为。

“是的,为了让我解闷。”“公子”说着说着,不自觉地笑出声来。

“哼。”这声冷哼初新憋了很久,终于不自觉地从鼻腔中钻出。

“你觉得很随意?”“公子”问道。

初新便点点头。

“我也觉得很随意,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随意。”

初新愣住,显然还不太明白。

“公子”解释道:“举个简单的例子,人的生死。为何有人昨天仍活得好好的,今天就忽然暴死?”

初新说不出为什么。他知道向阳子就是个典型,在与鲁胜班一战之前,初新觉得这个瞎眼的剑客还能再活上十来年,不成问题。

“公子”见初新被难住了,继续道:“再比如这洛阳城里卖官鬻爵的人,花了大价钱却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官儿,只因官阶官位全要看有无空缺,尚书三十六曹,能分去哪一曹永远是个未知数。在诏令下来前,这一切也显得如此随意。”

“公子”最后补了一句:“这世道就是这么滑稽可笑,不是吗?”

初新沉默了,沉默意味着他放弃了反诘,认可了“公子”的说辞。

“公子”开始讲解他的方案:“计划说易不易,说难也不难,郑俨府中集会选中的四人马上就要随郑俨入宫赴宴,这场宴会的目的正是铲除异己。”

“郑俨?我记得他选人标准一为味觉,一为酒量,一为赌术,一为剑技,这和铲除异己有什么关系?”

初新觉得奇怪,除了剑技,其余三者没有一样可以伤人。

“郑俨贵为中书令,可惜靠的全是太后的裙带,朝中反对者不少,他打算效法赵高,以指鹿为马之法标记政敌。”

秦末,赵高为了巩固自身权力,命人牵来一匹鹿,当着众朝臣的面说成是马,有人反对,有人附和。

很快,反对者被赵高派人秘密暗杀,一个不落。

初新喃喃道:“指鹿为马,指鹿为马……”

“我的手下还没有刺探到郑俨具体的手段,可一旦郑俨的毒计用成,朝庭将是郑家的一言堂了。”

初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,说:“那天子呢?天子难道全然不知?”

“公子”的语气变得很尖酸:“他就算知道又怎么样?当今天子幼弱,朝政全由胡太后执掌,生杀予夺之权皆不在天子。”

“这么说来,天子只是个傀儡,何必还要我去杀呢?”

“公子”呵呵笑道:“我说了,我让你刺杀天子,主要是图一乐。”

初新也哈哈大笑起来:“绝不会那么简单。”

“是吗?你为何觉得不会那么简单?”

“因为你是公子。”

这是句很奇怪的话,“你是公子”,这岂非天经地义?可“公子”却像被一语道破天机,静默了很久。

“正因为你是公子,你绝不会如儿戏般决定这么重要的事情。”

“公子”没有再同初新讨论这个问题,而是接着陈述他的计划:“你先要取得天子的信任,等成为天子的近臣之后,下手的机会就会变得更好更多。”

“如何才能取得他的信任呢?”

“不难,只须你在宴会上粉碎郑俨的阴谋,向天子表明你的忠诚可靠。”

初新长叹道:“那看来我要得罪的可不只是天子一个人。”

“公子”大笑:“你既然要得罪天子,又何惧再招惹一两个大人物?”

另一边则只能以苦笑回敬:“你说得不错,既已惹了大麻烦,再多一二又何妨。”

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奇怪,烦恼从无到有,像是天要塌下来,烦恼从一个大的增加到两个大的,反倒没有什么太隆重的感觉了。

关于“公子”的回忆戛然而止,因为初新听见有人在叫他。

只是简单的一声“喂”,可初新却分辨得出声音的来源与去处。

他一回头,就瞧见了永宁寺门口见过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,心想:难道我的伪装本领那么差劲吗?

他正蒙着脸,不知该不该回应露白。

他终于还是回答了一句“诶”。

“他们说你死了。”露白嘴里言语道,脸上却写满了笑容。

“他们”指的就是那些消息灵通的江湖人士。

“他们说的话,往往不太可信。”初新打趣道,他很开心,起码洛阳城里还有一个惦记他死活的人。

“可是连我在古树中的姐妹们也都说你死了,死定了……”

“我本来的确是该死,的确死定了,可也不知道为什么,我现在活得比大多数人都还好些。”初新一手叉腰,说话又开始油腔滑调。

“接下来,你要去哪儿?”露白忽然小声地问。

“接下来……”初新说不上来,因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无异于找死。

他总不能告诉露白自己要去找死吧。

于是他灵机一动,称自己接下来要找个地方睡觉。

他的确需要充足的睡眠,充足到能让他养够明天赴宴的气力。

他本打算找个干净的角落将就一晚。

像他这样的剑客,睡哪里其实都可以,无非睡得舒服不舒服、习惯不习惯的分别,无数次的露宿街头早已培养了他随遇而安的能力。

“去哪儿睡?”露白好像并不打算饶过他。

初新又回答不出来了,半晌才支支吾吾道:“哪儿……哪儿都行。”

“你这个样子,哪儿也去不了,要是睡在大街上,如果醒得不够及时,还容易被人乱刀砍死,”露白认真地分析道,“你若是不嫌弃的话,去我家?”

初新的心跳骤然加速,可抬头看了眼露白淡然的表情,又暗骂了自己一句畜生。

无论神性多么富足,人或许终究还是一种动物,极容易被欲望和冲动支配。

他最后还是选择睡在露白家里,就在床边的地上,不必风餐露宿。当然,不管怎样,初新心中仍是有所憧憬的,这和他被穆虎通缉时睡在敏房里的感觉完全不同。友情可以模糊性别的界限,可欲念只会时时刻刻提醒男女听从天性。

他毕竟是个凡人,年轻旺盛,精力充沛。

为了克服这种天性,他决定说些话让自己分心。

“听闻古树的成员都很有钱,你怎么不换套大点儿的房子住住?”露白的屋子很小,拥挤而杂乱,外面也只带了一个很小的院子。

“你以为这套小宅子很便宜吗?”露白笑着反问道。

初新忽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多么幼稚,在洛阳,普通人工作一辈子都买不起这么一处小宅,大多数人居住在城郊,或者有幸成为奴隶,能和贵族的狗挤在一块儿。洛阳还有一处商代遗民的居住地,破败、酸臭,可那里的人执拗,不愿搬离,整个族群的人就缩在暗无天日的角落中度过余生。天子后妃、王侯将相,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坐拥一大片土地,就能享受金银雕砌而成的宫殿,同这些人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。

初新不禁问自己: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?

“何况,我也不会在这里待太久,买小的就行。”露白补充道。

“为什么?这里不好吗?”

“好是好啊,时下最新最好看的衣裳、闻起来最舒服价格最高的香囊、天底下地位最尊贵的那些人都在这里,只要有钱,在洛阳生活就永远不会感到无聊。”

“是吗……”初新又像是说话,又像是叹气地应了一句,他心里冒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,一种小时候在家乡和阿青玩闹时绝不会产生的情感。他像是明白了,这个世界还有一套法则,一套自幼想成为侠客保护阿青的他难以理解的法则。

话在露白嘴里似有魔力,别人或许也向他说起过这些世俗的规则,可谁也不曾像露白般动摇他的信念。

“古树的人不能长久待在同一个地方,我们很容易得罪人,而且往往得罪的不是一般人。”露白碎碎念道。

“所以元瑾才要对你不利?”

露白皱了皱眉,眼里流动着嫌恶,说:“他只是个色迷心窍的纨绔子弟而已。”

初新沉吟片刻,又问:“那你搜集千面人的面具做什么?”

“有了这些面具,我自然就不用怕别人打我主意了。”

见初新一副懵懂的样子,露白笑嘻嘻地说:“若是我长满麻子,鼻子是塌的,元瑾还会起歹意吗?”

初新跟着笑了,笑得有些无奈。有无数人梦想有一副姣好的面容,也同样有人因美貌而烦恼。

她们都没错,世俗的爱美之心亦无可厚非,错的是元瑾这样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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