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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三章 枳与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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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让我去你家,总得告诉我你家在哪里吧?”程立学问道。

“在。”白徵羽想了想,澹澹地道:“明天我来接你。”

如果她不带着他进去的话,政府大院门口的安保人员自然是不会让他进去的。

“时间,地点,你到了怎么联系?我并不是想问你要手机号或者是QQ号,而是还真得有个。”程立学道。

白徵羽皱了皱眉头,然后道:“告诉你也无妨,我把QQ号告诉你吧,反正到时候你到了我家,我还可以再删。”

“也行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白徵羽正想说自己的QQ号,程立学已经拿出手机将QQ好友加了上去。

“好友已经加了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“你怎么会有我的QQ号?”白徵羽看到程立学的好友申请问道。

“初中时不知道加了多少次,但我加了多少次,某人就拒绝了多少次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他脸上刮着云澹风轻的笑,并没有因为曾经无数此好友申请被拒绝而有什么伤感。

重生一次后现在回想自己初中时的那段岁月,白徵羽要是能接受自己的QQ申请,那才是见鬼了呢。

那时候的程立学,除了因为帮人打架得了一些朋友的友谊,给不了其他人什么好的印象。

白徵羽愣了愣,春天轻柔的晚风吹来,吹动了她内心深处的几许记忆。

“加一下吧,要再拒绝,我可不会再加了,那时候拒绝就拒绝了,现在都快成年了,还是得要点面子的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白徵羽翻了个白眼,青葱般的玉指在手机的按键上按了按,选择了同意。

“那就明天QQ联系。”程立学道。

“对了,晚上骑摩的以及骑电瓶车拉客的人很多,骑车的时候不要低着头,注意一点前方的人。”程立学笑着嘱托道。

说完,他骑上车,消失在了昏黄的灯光下。

回到家,程立学点了根烟,写起了新书。

因为一中管理的很严,再加上程立学不想去厕所抽烟的关系,平常在学校他是不会抽的。

但回到家码起字时则不行,程立学码字时特别费烟,如果不抽几根烟根本码不好字。

没办法,孤独时,香烟是唯一陪伴了,前世自己都是靠着这东西支撑下去的。

重生之后,程立学抽的已经比前世少很多了。

写了大概一千字的东西后,程立学的QQ上出来了消息提醒。

程立学一看,是个叫沉默一生的,想了想才发现是自己上次签售会加的一位大二学姐。

“最近有没有新书的打算?”她问道。

“有,暑假吧,会有新书发布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“那我可就等着了。”她笑道。

有了名气之后,再写书就不用等小说全部写完,再去发行了,而是可以写够一部的量之后,先行发行一本。

这样也能维持整套小说的热度。

第一部内容大概十四万字左右,这每天放学回家都能写个一两千字,到了暑假时,是足够发一本的。

因为明天跟白徵羽约定好了要去她家坐坐的原因,程立学没有再写下去,看了看时间都已经11点了,程立学开始关灯睡觉。

第二天一早,吃完早餐,大概是上午九点多的时候,白徵羽发来了消息。

“在哪?”她问道。

“锦绣广场南门,我在那等你。”程立学道。

“行。”白徵羽道。

九点半,程立学来到了锦绣广场南门。

这是周围最大的一家广场,基本上住在这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。

南门旁都是一群卖小吃的小吃摊。

程立学走过去买了两串面筋,就看到穿着一件黄色长裙的白徵羽走了过来。

秀丽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,露出了她整张绝美的脸蛋儿。

白徵羽最吸引人的依旧是那双修长的长腿,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单鞋,她气质清冷,像是偶然落于人间的仙子。

程立学咬了一口包裹着大量酱汁的面筋,吃下去口感极佳。

看着白徵羽到来,程立学伸手递给了她一串,不过想着她的身份,想道:“算了,你肯定不会喜欢这种太多味料堆出来的食品。”

说着,就想收回来。

谁知道白徵羽翻了个白眼,伸手将其拿了过来,然后低头弯腰吃了起来。

低头是为了方便去吃,弯腰是怕面筋上的料汁弄到衣服上。

因为周六,再加上南门又是人流量最大的一个门,因此门口卖小吃的东西很多。

白徵羽吃完看了看,然后用纸巾擦了擦嘴,澹澹地道:“时间还早,等会儿再走吧。”

然后程立学算是知道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。

她开始扫荡起了门口的这些小吃摊。

看着她买了几串烤肉咬着吃进肚子里,程立学咽了咽口水,道:“礼尚往来,你也得请我吃一些吧?”

这小妮子,买了两串大的烤肉,以为会有他的一串,结果全被她一个人吃进了肚子里。

白徵羽翻了个白眼,道:“你比我有钱,要请也是你请我。”

程立学笑了笑,道:“你倒是不矫情,行,只要你还能吃得下去,你吃多少我请多少。”

这或许就是家庭以及从小到大的生活习惯所带来的的影响吧。

对于白徵羽来说,请她吃些东西她根本不会拒绝。

因为她不会把那十几块钱百十来块当回事情,今天人家请她,下次她也能请回去。

只是林初恩不行,她之所以无法像白徵羽这样,那是因为她如果吃了别人的东西,是没法还给人家的。

还不了,那这就叫欠人人情。

一次两次还好,如果多了,人家会不会厌烦呢?

肯定会。

与其被人家说是抠门,吝啬,那就不如不受人家人情,不受人家恩惠。

这样,清清白白做人,日子是苦了些,穷是穷了些,但却没有任何人能指指点点的说她们半句。

这也就是为什么林初恩屡次不想欠程立学他们家人情的原因。

橘生淮南为橘,橘生淮北则为枳,两个家庭背景成长环境不一样的人,养出来的性格自然也不一样。

所以,程立学欣赏白徵羽的落落大方,但也懂的林初恩这般矫情是为何。

两世为人,前世经历过养尊处优不为钱财担忧,又经历过大学毕业后挤在一个小房子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程立学,看人自然不会只看一面。

这个世界上,只有经历过,才会懂的他们这样做的道理。

这就像是后世很多同学聚会,那些混的不好的人永远不会去的原因。

如果到时候花销太大,需要他去给钱时,钱包里带的钱如果不够时,这时会有多尴尬?

不要说穷人不合群,那只是因为穷人不想让自己尴尬,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。

就这样,两人几乎扫荡了周围所有小吃摊上的东西。

等真正吃不下时,白徵羽才澹澹地道:“可以走了。”

“你这初中时给我留下的女神形象,可就要大打折扣了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“只是你们把我当女神,我可从来没说过我是。”她喝了口水道。

“也不是我们把你当做女神,而是当时那么漂亮的白徵羽,当时谁能不心动呢?心动了,就觉她哪里都好了,再加上情窦初开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,自然也就成为了女神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“呵呵。”她冷笑了一声,道:“你现在还在追林初恩吧?跟我说这些?”

“就是因为没了当初那份要追你的心思,所以才敢跟你说这些,毕竟初中时是有许多话想要跟你说的,算是替初中时的那个自己圆梦吧。”程立学笑道。

“有多远,需要打车吗?”程立学问道。

“不需要,十几分钟就能到。”她声音冷了下来。

不知道哪里得罪她的程立学只能摇了摇头,跟着她一路往前走。

走在一个繁华小道上时,路旁出现了一位卖唱的艺人。

这个年代,城市里走街串巷的流浪艺人很多。

有唱歌的,也有带着墨镜拉二胡的。

他们在面前摆一个碗,用自己的才艺去讨生活。

行走如果觉得他唱得好,会在他的碗里丢下一些钱。

大多数是一两块居多,程立学没干过这行,不知道他们一天收入多少。

但大概也是唱得好钱就多,唱的少人就少吧。

而且他们跟那些摆摊的小贩一样,也会尝尝遭到城管的驱逐。

在这个年代,大城市立那些讨生活的人,还是谈城色变的。

弹奏吉他的是名大约二三十岁的青年,他旁边放着音箱,手里拿着吉他,身前是已经牢固好的麦克风。

他没有开唱,但程立学却被他所弹奏的吉他前奏给吸引住了。

前奏的旋律很长,足足有十五秒。

程立学停了下来,静静地聆听了起来。

十五秒的旋律过后,他开始边弹边唱了起来。

故事开始以前

最初的那些春天

阳光洒在杨树上

风吹来闪银光

街道平静而温暖

钟走得好慢

那是我还不识人生之味的年代

我情窦还不开

你的衬衣如雪

盼着杨树叶落下,眼睛不眨

心里像有一些话

我们先不讲

等待着那将要盛装出场的未来

人随风飘荡

天各自一方

在风尘中遗忘的清白脸庞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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